2005年5月5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儿子泄愤烧自家亲邻伪证乱帮忙
陈亮亮 沈丽群

  因儿子放火烧自家,父亲把儿子推上了被告席,但在开庭审理时父亲却推翻了自己的证言,姐夫与邻居也无视法律的严肃性帮着说假话。近日,慈溪市检察院以涉嫌伪证罪对应某、周某、沈某提起公诉,3被告人均被判有罪。
  去年7月30日中午,应某某因家庭琐事与父亲激烈争争吵,为泄愤,应某某将自己家中及其父母家中物品砸毁,并在自家一楼将沙发、茶几、椅子堆在一起,打开煤气瓶阀门引燃沙发等物,后被群众发现及时扑灭,未造成严重后果。随后其父应某报了警。在第一次庭审中,父亲却推翻了原来的证言,儿子也辩解说,“火是烟蒂引起的,我没有点燃煤气瓶。”为了能使应某某洗脱罪名,其姐夫沈某和邻居周某也违背客观事实,当庭作了应某某没有放火的虚假陈述。
  今年1月4日,沈某向警方投案自首,供述自己做了假证。在第二次庭审时,3人都说明了事实真相,被告人应某某也承认了放火的事实。
  1月19日,应某某因犯放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。因应某、沈某、周某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故意作虚假陈述、隐匿罪证,公诉机关以伪证罪对3人依法提起公诉。近日,法院判处应某拘役6个月,缓刑8个月,判处沈某与周某各拘役5个月,缓刑6个月。